推广服务商准入尽调该看哪些材料(清单版)
一句话回答:尽调要能回答三个问题——这家主体真实存在吗、有能力执行吗、执行过程能留痕吗。只收营业执照、开户许可和一份服务方案,回答不了后两个问题;而核查时被质疑的恰恰是后两个。
服务能力与结算量是否匹配,是"空壳服务商"最容易暴露的地方:结算金额很大,但能核实的执行人员寥寥。下面按四层给出清单,每项都写清"要排除什么风险"。
第一层:主体资质(排除主体不实)
| 材料 | 排除什么风险 |
|---|---|
| 营业执照、经营范围 | 经营范围不含相应服务内容 |
| 成立时间与实缴情况 | 为承接单笔业务临时设立 |
| 股权结构与实际控制人 | 与本企业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 |
| 实际经营场所证明(租赁合同、水电费凭证) | 注册地即空壳,无实际办公 |
| 一般纳税人资格与近期纳税情况 | 开票能力与业务规模不匹配 |
| 涉诉与行政处罚记录查询 | 已有商业贿赂、虚开等记录 |
第二层:服务能力(排除能力不匹配)
这一层是尽调的重心,也是最常被省略的一层。
| 材料 | 排除什么风险 |
|---|---|
| 在职人员名单与社保缴纳记录 | 人员挂名、实际无执行团队 |
|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与分工 | 一套人马承接多家药企、超负荷 |
| 人员的医药代表备案状态 | 未备案人员从事学术推广 |
| 人员学历、专业与培训记录 | 不具备学术推广的专业基础 |
| 历史服务案例与可核实的服务量 | 无同类项目经验 |
| 自有或可调用的执行资源(会议组织、内容制作) | 全部转包,实际执行方不可控 |
一个可量化的判断:用「拟合作年度金额 ÷ 可核实的专职执行人数」估算人均承接额,与本企业其他服务商横向比较。比值显著偏高的,需要在准入阶段就问清楚执行方式,而不是等结算时再问。
第三层:合规记录与制度(排除管理缺位)
| 材料 | 排除什么风险 |
|---|---|
| 内部合规制度与反商业贿赂政策 | 无制度可依,出事时无内控证据 |
| 合规培训记录 | 制度停留在纸面 |
| 分包与再委托的管理规定 | 未经同意层层转包 |
| 数据与个人信息处理约定 | 代表与医生信息处理无据 |
| 承诺书与责任条款签署情况 | 责任分配不明确 |
第四层:执行留痕能力(排除"做了但证明不了")
前三层看的是"能不能做",这一层看的是"做了能不能证明"。这是很多企业尽调清单里完全缺失的一层:
- 现场执行素材能否保留原始拍摄时间与位置信息(而非微信转发后的压缩图)
- 参会签到与现场影像能否互相印证
- 活动与费用能否逐笔对应,而非只提供汇总表
- 执行数据能否按本企业要求的口径与期间导出
- 是否有机制发现同一素材在多场活动中被复用
最后一项通常只能靠系统完成——人工归档几乎不可能去比对成千上万张照片。
尽调不是一次性动作
准入通过之后,还有三件事需要周期性做,否则尽调材料很快与事实脱节:
- 人员备案状态的持续核实(入离职、区域与品种变更)
- 服务量与人员规模的匹配度复核(每季度或每半年)
- 执行质量的抽查与问题闭环(抽查记录本身也是"已实施管理措施"的证据)
一个结构性建议
尽调材料由服务商提供、由药企归档,本质上仍是"事后收材料"。如果把服务商的执行放进药企可见的同一套系统里,尽调的第四层就从"收承诺"变成"看事实"——服务商的执行记录、人员备案状态、素材质量在药企侧直接可见,准入与稽核用的是同一份数据,也就不存在两套口径。
本文为合规实务讨论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具体尽调范围与法律要求请以贵方法务与外部律师意见为准。 相关阅读:推广服务费真实性核查:通常从哪三个点切入|药企端方案